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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及服务需求分析报告/王瑜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10:16:17  浏览:988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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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及服务需求分析报告
序 言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重要资产,是企业乃至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2008年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各地方政府积极出台各种相关政策保护知识产权,激励知识产权的开发。我国商标以及专利的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从申请数量上表明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已经很重视,但是笔者作为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切身的体验并非如此,企业大都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却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不高。这种现象引人深思,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人才?为此笔者展开了专项调研。2010年9月14日午时在中华英才网主页(http://www.chinahr.com/index.htm)左上的“搜索职位”栏目选择“职位”,输入关键词“知识产权”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显示1292条。每页20条,笔者选取前10页总共200条招聘信息(最终分析的数据只有199条,因未知原因缺失1条信息),将每条招聘信息中的各项要求作为一个参数一一输入Excel表格,运用Excel的筛选功能和运算功能进行数据分析,提出报告如下:
一、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分析
(一)需求方分析
199条信息分别由112家单位发布,其中包括代理公司27家,发布信息85条,律师事务所7家,发布信息9条,企业(含两家事业单位)77家,发布信息105条(猎头公司发布15条信息全部为企业招聘,将其发布的信息列入企业)。各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比例如图1:


图1
从图1可以看出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达到53%,已经超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需求总和,成为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需求方。进一步分析发现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最大的是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几乎占到总需求量的50%。另外,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企业已经呈现多元化,各种规模的企业都发布了需求信息,其中一家人数在49人以下的企业发布了2条信息。
(二)需求量分析
199条信息,9月份发布的有180个,其中9月13日发布52条,9月14日发布81条,2010年8月份发布的只有11条,还有极个别信息在其他月份发布。各时间段发布招聘信息的比例如图2:

图2
90%以上信息在9月上半个月发布,其中9月13日、14日两天密集发布了133条知识产权招聘信息。各条招聘信息招聘的人数不等,其中一条信息招聘人数为10人,可以看出近期知识产权领域人才需求较为旺盛。
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
(一)对学历的要求
企业发布的90条信息(不含猎头发布的15条信息,下同)对学历的要求从高中到博士都有,其中只要求高中学历的有11条信息,大专学历4条,本科学历64条,硕士以上学历11条(含博士学历的1条)。学历分布如图3。

图3
从图3可以看出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学历要求主要以本科为主,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只有12%,只要求大专及大专以下的比例占到了17%,与其他职业相比对学历的要求并不高。面对每年六百多万大学毕业生,企业尽情享受人才高消费,但是对知识产权人才却只要求基本的本科学历,说明知识产权人才的缺乏。
※:1.数据中对学历的要求与职位描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职位描述进行了修正。2.高中、中专、技校和不限学历全部列入高中学历。
(二)对专业的要求
企业发布的90条信息中有42条信息对应聘者的专业有明确要求,其中要求理工科23条,法律专业的19条,知识产权4条,经管2条。如图4:

图4
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有明确专业要求的,专业主要为理工科以及法律。从图4可以看出理工科专业已经超过法律,更受企业欢迎。企业对职位要求的描述中大都要求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功底,具备这样的功底需要专门法学专业训练,这从侧面反应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复杂性,涉及多学科,企业需求的是复合性人才。
人们普遍认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具备理工科背景,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著作权等,从事商标、著作权相关管理等工作并不一定需要理工科背景。这也反映了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侧重专利,没有把知识产权当成一个整体的权利束综合开发使用,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知识产权被片面地等同专利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发展,将制约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
※:1. 专业要求,本报告根据信息职位描述进行了整理;2.有的同时要求具备多个专业背景,或者具备不同专业中的一个; 3.具体指明理工科类专业的,在本报告统一统计为理工科;4.由于从网站拷贝的数据不完整,部分企业对专业的要求未能明确。
三、知识产权工作内容分析
本报告将知识产权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分为四个大类: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根据信息中对工作任务的描述,主要工作为专利或商标申请的归入开发(创造)类,主要职责为运用的划归为运用类,主要工作为保护及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归入保护类,工作职责比较综合的划归为管理类。
企业发布的90条招聘信息,有3条信息缺失具体工作内容,有5条表述不明确,实际分析82条信息。其中32条属于创造类,1条属于运用类,10条属于保护类,39条信息属于管理类。可见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不再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其重心转到知识产权的管理与开发上。企业是持续赢利的组织,其目的在于赢利,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同样需要围绕赢利目的而展开。笔者始终认为知识产权工作“创新是基础,运用是核心”,只有运用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内容分布如图5:

图5
企业发布的90条招聘信息中82条信息对工作具体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各种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创造类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挖掘、专利文件撰写、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知识产权开发规划等。其中包括专利检索的招聘信息17条,专利分析23条,专利挖掘6条,专利文件撰写10条,专利及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29条,知识产权开发规划25条。如图6:

图6
从图6可以看出创造类工作中,对于企业最主要的工作是知识产权申请。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还显得比较初级,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知识产权,是对知识产权数量的追求。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商业竞争的手段,单纯数量上的追求对企业商务竞争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单纯的提升知识产权的质量,尤其是专利的质量也不一定能帮助企业取得竞争优势,企业开发知识产权必须注重整体布局,也就是说要有很好的长期开发规划。从以上图表看到排在第二位的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开发的整体规划,这表明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开发正在从追求数量向理性的商务布局转变,排在第三位的专利分析也有助于企业提升专利的质量,规避竞争对手用专利设置的竞争壁垒。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对专利分析和专利检索的需求至少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初级和高级分析/检索,对高级分析及检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上述表格也反映了创造类工作内容几乎全部集中于专利上,在知识产权中价值最高的商标,商业秘密等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从中可以看出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片面性。
(二)保护类
保护类的工作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知识产权诉讼维权及相关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不过这项工作要求看似简单,从笔者多年律师实务经验来看,要很好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一定的实战经验,不像企业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三)管理类
管理类的工作内容包括的事项较多,主要有:管理规划、建立管理体系、制定工作流程、制定管理制度、与中介联系、相关合同管理、许可、获取政策支持、知识产权内训、项目申报、宣传等。
其中包括管理规划的招聘信息1条,建立管理体系13条,制定工作流程4条,制定管理制度5条,与中介联系2条,相关合同管理3条,许可使用3条,获取政策支持3条,知识产权内训5条,项目申报10条,宣传1条。如图7:

图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管什么?怎么管?笔者的邮箱经常收到类似的咨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是制作一些表格,置备登记薄统计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进行相关权利证书、合同的档案管理这么简单。当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一定的量,并且持续开发并使用这些知识产权时其管理工作还是相当的繁杂的。从图5可以看出企业要求的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管理的工作内容比较多,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很多地方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江苏省在2007年就制定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且成为省级标准,对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多个方面,对管理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具备综合的素养,需要熟悉专利技术的开发、各种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等,相关管理人才的缺乏制约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水准的提升。笔者借鉴ISO9000等相关管理体系规划设计了“企业知识产权企业标准化操练流程(SOP)”,规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体系,细化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流程,并力求使该标准化操作流程成为企业知识产权工具化的管理手册,让一般的管理者都能依照该手册进行基本的管理,可以有效缓解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缺乏的难题。
四、猎头职位分析
在前10页中检索到由万法通(北京)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猎头信息15条,据万法通董事长介绍,这都是知名企业委托该公司招聘的,发布日期为9月1日,招聘单位共有15家,分散在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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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印发江门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府办[2004]14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江门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和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社会保险区域统筹层次的通知》(粤府[2001]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53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统筹的范围、项目和机构

  我市对所辖市、区的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缴费比例采取逐年调整过渡,2006年7月统一缴费比例;基础养老金实行市级统一核算,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由各市及新会区自行统筹、管理,市级统筹前,各市及新会区历年积累的基金或基金赤字,留在原统筹地处理。各市及新会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实行双重领导,领导班子由江门市劳动保障局提名商所在地政府后任命,逐步过渡到机构垂直管理。2006年7月起全市各市、区的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计发办法、保险基金统一核算、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垂直管理。

  二、养老保险费的征缴

  (一)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数:单位征缴基数按本单位全体职工工资总额计算。被保险人按本人月工资、薪金计算,在下列情况下,以全市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征缴基数的上下限:当其本人如实申报的月工资、薪金低于全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60%计征;超过全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征。

  (二)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逐年调整过渡,2005年7月原则上上调到16%,到2006年7月统一调为18%(届时视实际情况重新测算调整)。

  (三)养老保险费征缴办法:按照粤府[2001]1号文件规定,实行地税部门全责征收。

  (四)实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前,各市及新会区历年积累的基金(含个人帐户储存额)或所发生的基金赤字留在原统筹区。

  三、养老保险待遇

  (一)养老金发放标准

  1、从2005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统一按全市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离休人员按25%计发。原各市、区2004年社会保险年度基础养老金高于市级统筹后全市基础养老金水平的,从2005年社会保险年度起,其高出部分,在每年全市基础养老金增加额的20%进行扣减,直至将基础养老金高出部分扣减完毕。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如所在市、区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高出部分仍未扣减完毕的,发给按所在市、区扣减后高出的基础养老金差额。

  2、过渡性养老金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省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粤府办[2002]6号)规定执行,实行市级统筹后不再重新核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计发。

  (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基本养老金仍由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养老保险基金核算和管理

  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一核算,各市、区分别建账。对各市、区上解的每月征收到帐的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全市基础养老金支付额和上解省、市调剂金额三项总量留存市级管理后,余额部分划入各市、区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由各市、区用于支付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等。

  从2006年7月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按核定各市、区缴费工资总额的7.8% (届时视实际情况重新测算调整)提留市级统筹金;并按省有关规定计算上解省、市的调剂金。上述三项总额留存市级管理,用于统筹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调剂补充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及上解省调剂金。若提留的市级统筹金出现不足,再按各市、区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所占不足部分的额度比例进行分担。

  各市、区支付的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其他养老待遇缺口,用各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历年积累部分补缺,确实无积累的,由各市、区财政负责解决。

  五、养老保险调剂金的使用

  (一)上解省的调剂金,由市统一按全市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3%向省上解。

  (二)各市、区按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3%上解市本级的调剂金和省下拨的调剂金,用于补充市、区养老保险基金。

  (三)每年根据全市实际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2]36号)精神,核定下达各市、区当年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任务,对未能完成核定征收任务的市、区,按省的有关规定,除了给予通报外,还将作为调剂金安排的考核因素。具体扩面征缴考核和调剂办法由市另行制定。

  六、审核、审批权限

  (一)符合正常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当地劳动保障局审批。

  (二)各市、区从事特殊工种或因伤、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先经当地劳动保障局审核后,报江门市劳动保障局审批。

  七、其他事项

  (一)退休条件、养老保险支付项目、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界定,统一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年度调整办法,按全市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和省规定的调整比例进行调整。

  (三)被保险人关系的转移、出国定居人员个人帐户处理、一次性老年津贴、死亡待遇等,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办理。

  (四)各市、区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依时足额发放,如发生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八、实施时间

  本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九、本办法由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4.04.29 鹰潭市人民政府
鹰潭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呈现了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好态势。各地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人为本,强基固本,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同心协力,稳步推进生产、交通和防火三大安全工作,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态势。但是,目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的矛盾仍未完全解决,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去年生产性伤亡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监管和监察体制不完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赣府发[2004]5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一)统一认识。要充分认识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上来,统一到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加速鹰潭崛起目标上来。认真研究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监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强基固本、服务大局,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强化各级政府对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大力推进“三项建设”,即:监管体制、安全法制、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五个重点”,即主体责任、安全投入、专项整治、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奋斗目标。2004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着力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努力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各类事故伤亡数在省下达的控制数以内,力争生产性伤亡事故的起数和伤亡人数比上年下降”的总体目标。到2007年,全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行政区域总人口10万人死亡率、企业职工10万人死亡率、GDP亿元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各项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到2020年,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先进水平。

二、完善政策,推进各项工作

(四)加强产业引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措施,积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公司、集团和生产供应基地,提高有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生产能力。进一步研究探索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路子。抓紧研究制定2004年—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规划以及10年远景规划,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五)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2004年,市政府增加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市级公共安全设施隐患整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各级政府都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安排必要的资金,并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六)深化专项整治。要着力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燃气、锅容管特和三线交越的专项整治。今年5月底前要将我市境内8个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整治到位,6月底前完成“三线交越”的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全市重特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全市重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市、县两级监督管理。

(七)强化应急救援。加快建立全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尽快制定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由市有关职能部门和经济组织分别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工程及建筑施工、锅容管特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一支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专业化队伍。各县(市、区)政府也要逐步建立上下衔接的应急救援体系。各高危企业和大型企业都要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都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预警机制。

三、强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八)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采取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特别是现场管理。积极采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所在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

(九)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国家颁布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从2004年起,在全市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都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

(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今年将全面开展对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年底前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乡(镇)领导干部和县(市、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网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稳定监管队伍。

(十一)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对高危行业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专项费用由企业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政府监督。

(十二)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要依据国家规定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

四、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都要单独设立正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它既是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又是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乡(镇)必须设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员,2004年底前必须全部到位。同时,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建设。

(十四)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将省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县(市、区)及主要行业,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检查考核情况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期汇总报有关部门。

(十五)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行政许可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开办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十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十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要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企业安全评估,加强监管。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要认真查处各类事故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规应用规范,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十八)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非公有制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坚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和工业

园区提供安全技术、人才、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从2004年开始试点,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选聘专业对口的注册安全主任,其职责是代表政府加强安全实地监管。具体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十九)建立安全生产评优创先机制。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事故频发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五、加强领导,坚持齐抓共管

(二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领导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二十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职能交叉的,由一个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1、烟花爆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场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市供销社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进入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和监督。2、公众聚集场所:市公安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全市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3、道路交通:市公安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全市道路(包括客运车站)旅客运输安全秩序整治,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负责对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整治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全市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整治工作。4、水上交通:市交通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道采砂场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整治工作,且牵头负责内河湖泊采砂场点船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整治工作。5、非煤矿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6、危险化学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7、民爆器材: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8、工程及建筑施工: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分别负责全市相关行业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9、燃气: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民用燃气和工业燃气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10、锅容管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锅容管特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11、三线交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三线交越专项整治的组织工作;鹰潭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广电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通公司负责三线交越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12、学校、幼儿园: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13、各市级主管部门和市属集团公司、中央、省驻鹰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14、旅游景区: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及设施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二十二)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构建信息、法律、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支撑体系。要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丰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内容,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十三)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都要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的宣传报导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逐步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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